根据辽宁省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上半年鞍山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
1月14日0时-1月17日24时。
二、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中国公民,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不含在读生)申请幼儿园、小学、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2022年1月14日0时-1月17日24时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网上审核。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考生等待市招考办在48小时内完成网上审核。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如多次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市招考办。联系电话:0412-2663006
(二)信息更正。如考生本人发现填报基础信息(不包含报考科目)有误,且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信息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在2022年1月17日15:30前到市招考办现场更改,市招考办留存复印件,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字。信息更正须先拨打电话预约,电话:0412-2663006。
(三)考试缴费。考生按规定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缴纳考试费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1月19日。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人。报名时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2年3月7日—3月12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换手机号码。
(六)容量限制。当考区报名人数达到考区最大容量时,该考区将关闭报名通道,当审核通过并缴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
(七)防疫要求。根据我省新冠疫情发展情况,考试前将会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具体的防疫公告,考生须随时关注并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因未执行有关防疫规定,影响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其他具体报考信息请登录鞍山教育网查询。
鞍山市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