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对象及范围
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测试站接受以下5类应试者网上报名,请应试者认真对照报名条件,谨慎报名。
1.省(部委)属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包括以下12所内设测试站的省(市)属高校(以下简称省属高校测试站)在校学生: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辽宁大学、鞍山师范学院、辽宁科技学院、辽东学院、沈阳体育学院、辽宁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大连艺术学院测试站;
2. 省(部委)属院校在职教师(不含省属高校测试站);
3.已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一科合格即可);
4. 省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
5.省(部委)属单位公务人员、现役军人。
现场资格审查及测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试者参加测试,不符合条件的应试者取消测试资格;管理系统不接受3个月内在辽宁省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重复报名。
1.省(部委)属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含省属高校测试站),携带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2.省(部委)属院校在职教师(不含省属高校测试站),携带工作证(无工作证的请携带劳动合同)原件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身份证原件;
3.已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一科合格即可),携带成绩单截图或合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
4.省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应试者,携带工作证原件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身份证原件;
5.省(部委)属单位公务人员及现役军人应试者,携带工作证、军官证原件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身份证原件。
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试者,请按考务人员指引,到指定场地按照流程参加测试,各测试环节全程单向行进,测试完成后立即离开校园,不得逗留。